第二章 王小麦进城
村里人都在议论王元庆老太公家新认的这个孙子是个怪人,光听名字就很怪,叫王小麦。前几日还拄着拐杖的时候就闲不住的在村里晃来晃去。头发就更怪了,这么大年纪的人了,头发竟然还和童子一样短短的。说话的腔调也是怪里怪气,常常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。村子里有人说他是个读书人,所以才很怪,可王老太公也是个读书人,为什么我们能听懂?这个怪人好像见到什么都稀奇似的,这儿问那儿问。不过见到谁都很客气,一点也没有读书人的架子。
这不就在这一天,王小麦竟然和村头王寡妇家的傻儿子王富贵连说带比划的聊了半天。临了还把自己怀里揣着的饼子给了他,不是怪人,谁能跟傻子说半天话呀!
老爷子家里的宅子虽不似高门大户般富丽堂皇,但比起一般的乡下茅屋来说也好得多,是全村唯一一户房顶上挂青瓦的人家,村里的其他人都是茅草和泥的房顶。
“小麦呀,回来了。”王老太太正用竹筐清洗着一捆野菜,“你的脚刚好,不要在外面走太久。”
“祖母,我的脚现在已经没事了,多锻炼锻炼反而还是有点好处的。”王小麦从筐里抓起一把野菜,用指甲掐去根部,用清水涮净了放入一旁的陶碗内,“对了,祖父去哪了?”
“吃完饭就没影了,大热天的也不怕中暑。”老大太抱怨了两句,“你的脚还没好,别陪我这老太婆蹲着了,还是快去屋子里歇息去吧,这些粗活儿祖母来就行了。”聊了两句之后,老太太说什么也不肯让他插手了。
来到这个世界之后,王小麦才发现这个世界的物资极其匮乏。就拿蔬菜这一项来说吧,后世随处的茄子、豆角,菠菜、西红柿,这些通通都没有,寻常的百姓家,一年到头都是挖野菜为食的。王老太爷说,在他做官的那几年里,吃的最多的蔬菜是葵菜,冬日里还有一种叫蔓菁的类似萝卜的蔬菜。当王小麦问起本来应该北方最普遍的萝卜白菜时,老太爷摇摇头,竟然不知道这两种是什么菜。这时候人们吃饭大多以煮为主,一碗菜汤再加一个粟米饼子,已经是小康人家的美食了。好在在sd诸郡,由于近海,倒是不缺食盐,不过食盐的质量就非常差,由于缺乏提纯技术,现在普通人家所吃的食盐含的杂质较多。
王小麦回到屋内,从书柜上小心翼翼地取下一本泛黄的字帖来。老太爷是耕读世家出身,最引以为豪的就是这一柜子的藏书。这些书有的传了几百年,老太爷视若珍宝,更多的是他年轻时借亲戚朋友的藏书抄写的。
书大多数是他是看不懂的,不过常用字倒是学了个差不多。几日前,王小麦兴高采烈地拿着自己的一副书法作品找老爷子鉴赏,差点把老爷子气死。王小麦左看右看,都觉得自己模仿的和字帖上怎么也有七八分像,不知老爷子为啥生这么大气。“毫友口戮笔伐的对象,王小麦心说。
第二天天刚亮,王小麦就穿戴好衣衫,准备进城。推开门,却发现门前放了一摞铜钱,数了数,正好二十个。王小麦收好铜钱,朝老太爷屋里施,径直走出了院子。
“小麦哥,小麦哥,你咋才来呀?俺都等了你半个时辰了。”富贵埋怨说。
“昨天晚上睡得比较晚,走吧!”王小麦看着高出他半个头的富贵说。如果不是亲眼所见,他怎么都不会相信,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竟然会长这么高,王小麦本身就近一米八,两相比较之下,这富贵怕是不下一米九,要是在21世纪,这小子就是天生的一个篮球运动员。这孩子虽然看着瘦,不过也是因为营养不济,可富贵的力气一点也不小,王小麦亲眼看着他把两大袋谷子从谷场扛回家,脚下跑得虎虎生风。
富贵他爹在三征高丽的时候去了前线没有回来,只留下了富贵娘俩相依为命。这些年,富贵他娘好不容易把他拉扯大,可富贵实在长得块头太大,家里的粮食总不够吃。富贵他娘便教他装傻,这样乡里乡亲看她娘儿俩可怜,有时候就接济他一口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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