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确定无疑的爱惜
二月天,这个城市依旧春寒料峭。我和梁子皓自习了一上午,饭后晃进了鲁迅公园。他依旧是那身厚厚软软的白色大羽绒服,我昨天穿的那件衣服虽然不难看,但太不保暖了,昨晚林小姐给了我一件黑色的羽绒衣,今天出门就套在了身上。但手脚还是忍不住发凉,冻疮还没好。
天气虽冷,公园里的老人却也各有各的忙活,打太极的,用水在地上写毛笔字的,跳广场舞的,打羽毛球的,不一而足,竟比我想象中要热闹的。
梁子皓看老人们看得起劲,一时间忘记和我搭话。可不知道为什么,我跟在梁子皓身边,嘴巴竟也越来越不利索起来,不知道说什么,心口依旧虚得紧,这个症状近来越来越严重了。好在梁子皓是个善于起话头的人,只是他走神沉默的时候,我倒愈发紧张起来。想了半晌,说了一句:“刚刚咱们经过的就是鲁迅纪念馆,咱们班的志愿者队伍呀,就是在那给人做讲解。”
梁子皓回过神来,说:“喔,你是不是也在这里讲解了有半年了?”
“嗯。”
“那今天正好了,要不咱们进去,今天让班长大人给我来个定制讲解?我也享受一下专人服务的待遇呀。”
“得了吧你,你要真心想听,下次带你过来。今天不行,家里有人等我呢。”我突然有些难过,小哥哥在上海混得艰难,打算南下去深圳投靠大哥哥和舅舅了,今天我得为他送别。
“唉,我们班长大人架子还是很大的。”梁子皓故意摇摇头。
我不理会他,低头往前散着步。
前方的小山一侧几个工人正在施工,有个梯子上的师傅铁锤滚了下来,正落在我前方几步路的地方。我走过去拾起来,给师傅递过去。
那也不是什么师傅,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男孩子,看上去性子温和,刚转过身要和我说谢谢,一不小心碰到了什么东西。
下一秒钟小山上那桶水就泼下来浇了我一身。
年轻人忙不迭下来给我道歉,一脸抱歉,我连连摆手,“没关系没关系……”,一边把羽绒外套给脱了。这下可好了,我出门的时候觉得在梁子皓面前不能太臃肿,竟只在里面穿了件长袖衫,连件毛背心都没有的。
我还没来得及在三月的春寒里哆嗦,就被厚厚的白色衣料给包住了。
好温暖。
梁子皓把我从小山边往外推,给我整了整羽绒服的衣领,说:“别冻着了,我这就打车回家,你穿着这外套回家去吧。”
他里面竟也只有一件单衣,但倒很镇定地对我微微笑着,看来身板也硬朗,不太怕冷的。白色雪人装已经套在我身上,大雪人变成了小雪人。
我怔怔地望着梁子皓,他的眼神里有异样的温柔。
那是确定无疑的爱惜。
但那柔光一闪而过,他很快把眼睛故意撇开去看另一边。
我居然连谢谢都忘记了说,脸烫得厉害,心扑扑地跳着。
他又转过头调皮地笑起来,故意两手抱臂,连连哆嗦:“你呀,我被冻得厉害,你不是连句谢谢都没有吧?”
我急忙应着:“哦,谢谢!”
他朝我莞尔一笑,又拍拍我的头:“好了,我也不能一直在外面冻着,要是生病了可就得不偿失。我现在跑出去打车了,你也快回家吧。”我还没有反应过来,他已经转身跑开了。我望着他消隐在人群中的背影,怔怔地立了很久。
晚上在被窝里,我竟未顾得上为小哥哥离乡背井而感伤,而是辗转反侧,满脑子只有一个画面,一个问题。
梁子皓喜欢我吗?
他拍我头的时候,笑得多温柔。
难道他居然真的,喜欢我?
如果他不喜欢我,为什么二话不说就把外套给了我?
可是我转念一想,如果是秦晓晨这厮或是辛智乾,两人虽嘴贱却还是颇有风度的,看我单薄应该也是会借外套的。
不不不,秦晓晨可不会暧昧到亲自给我披上外套。这哥们一定是向我伸出那干尸状的长胳膊,手上拎着衣服半空悬着,极不耐烦地连连摇头:“给给给!你这笨手笨脚的天书!邋遢鬼!别弄脏了我衣服!”
梁子皓对我是不同的。
我嘴角弯弯默默地乐了许久,突然间眉眼又黯淡下来。
可是……可是如果换了程友川,他是有可能直接就张手把衣服披上来的。程友川这粗人,对男女之别向来是不介意的,至少对我这个他看不上的蠢丫头如此。
我脑子里越想越糊涂,越想越混乱,想得头都疼了。不,不,我连连摇头,不不不,程友川怎么能和梁子皓相提并论呢。程友川这个粗人。
所以我明白了,梁子皓对我是不同的。
他要复习中考,为什么不请老师,非要赖着跟我一起学习?他要补习落下的功课,为什么就非得坐在我后座?他为什么对我有着与众不同的耐心和温暖?他为什么对琳达那样的大美女都不为所动,却和我做成了好朋友?
他……我竟不敢想象,他居然,竟然,是喜欢我的。也许一开始只是有好感,觉得我可爱罢了,也许吧,但至少现在,他对我一定是与众不同的。
上苍如今居然要对我如此仁慈吗?
漆黑的夜里我的嘴角不自觉地弯着,眼睛却跟着发酸,心里面既快乐得无与伦比,又有深深的悲戚。
其实我从小就有一颗狼子野心,我幻想人生中会出现灰姑娘的白马王子,霸道总裁富二代。当然从来是不屑于承认的,可是在欧式壁灯光芒下高傲的公主琳达的裙摆边围观了那么久,我怎么可能没有过一丝觊觎之心呢?我还怎么甘心情愿做一个庸庸碌碌的凡人?我怎么可能不想成为她?
甚至连林小姐对她姐姐林芳菲的觊觎之心,我都是很了解的。
所以我才那么努力地算计自己的未来;所以我才尽心尽意地扮演着善良的淑女。清醒的时候,我幻想自己技压群雄当上霸道总裁走上人生巅峰;不清醒的时候,我幻想霸道总裁将我从尘埃里拯救将城堡拱手相送;当然是不清醒的时候居多的。
用课本里的一句话可以恰如其分地概括我的狼子野心:“彼可取而代之。”彼,不过就是琳达,苏菲,杨歌,任何一个狗血剧的女主角。
而梁子皓在不尴不尬的时候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,那个白马王子的形象和他一拍即合。我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想入非非,告诉自己要与他保持距离,这不可能是真的。可是事已至此。
这居然不是在梦里吗?他真的能够属于我吗?
我越靠近他,越喜欢他,越渴望得到这份爱情,心里就越觉得不可置信,越发卑微。怎么可能?
怎么可能?他那么好。
我怎么可能有资格去得到他呢,我怎么可以去爱慕虚荣地欣羡他的家世、他的英俊的外表,他的才华,我怎么可以如此浅薄。不,我不可以怀着这样的心理去喜欢他,我喜欢他,只是因为他很好。他很好。
如果他不是富二代,如果他没有这么英俊,甚至如果他没有这么优秀,我会不会因为他的温暖善良而喜欢他呢?
会不会呢?
一定会的。
我眼角静默地流泪了。我又丑又笨,一无所长,我自卑怯懦。我是贺先生与林小姐的女儿,这是我摆脱不了的深恶痛绝的身份,正因如此,我连江边的纯粹都无法拥有,这样的一无是处无人怜悯的我,怎么有资格呢。怎么有资格去期待呢。我在这个世界上毫无安全感,为什么他居然就真的出现了呢?
其实我别无所求,就只要喜欢你就好了。可是梁子皓,你眸子里的清澈的笑,你的温暖,你温顺而柔和的玩笑话,你不露声色的关心和安慰,是那么近,那么真实,触手可及。
我不再是那个劣等生物了,因为你眼里注视的光芒。你的肩膀让我觉得安全,你的世界那么大,你的朋友那么多,你有办法宽慰我的忧虑,你有办法在我沉默不语的时候逗我笑。不,我不嫉妒琳达,我不嫉妒马思睿,我不嫉妒杨歌,我不嫉妒苏菲,我有你,我有你,就比所有人都幸福。
我幻想着他在冬天的阳光里抱住我,怀抱温暖,我幻想着……他吻我,身体里突然涌出一股从未有过的暖流,我从没有这样快乐过,却又觉得那幻象里有浅浅的哀伤。
这个世界,原来是可以这么美好的。
可是周一上课的时候,梁子皓竟没有来。
周二也没有来。
周三也没有。
他接连十来天都没来。
我心里面很慌张,那天在公园的事情难道不是很明显了吗?我们应该已经有了默契,关系更近一步了,在这种敏感时刻,他怎么突然消失了?
寝室没人的时候,我把白色羽绒衣偷偷地拿出来。我实在是敏感得很,不想像简月那样让全天下人都知道牛皓的外套在她的宿舍,我实在不善于应付复杂的局面。林小姐光见到衣服就已经在家八卦盘问了一圈了,已经叫人冒火。我用手轻轻摩挲着羽绒衣,凑近了闻,仿佛还有他的体温。
我想问他怎么还不来学校,我想问他什么时候把衣服还给他。可是搜肠刮肚,也不知道要怎样给他发信息,要怎样打破这种微妙敏感的尴尬局面。
下了好久的决心,周三的早上终于发去了短信:“你怎么突然不来学校了?”
他居然不回复。
居然不回复,我心里面突然慌张得想死。
过了很久,手机突然振动了,我慌慌张张把它从口袋里掏了出来,原来是我哥。
对不起啊哥哥,最近没时间搭理你呢。
这一整天,我隔两三分钟就去看手机,他始终没有回复。我对自己感到很愤怒,不断地下决心,要求自己不看手机的时长创造新的纪录。然而这个纪录并没有超过三十分钟。
周四夜里将近十一点钟,他终于发来短信:“一言难尽。以后跟你解释。”他要跟我解释?他果然待我与别人不同,他愿意跟我解释,原来是在意我的困惑的。
一分钟后,我回了句:“什么意思?怎么了?”
“先不提这个,你明天在学校吗?我有事情找你,记得等我。”
“当然在啊。我等你。”
接下来就没有回复了。
我寻思了半天,突然想明白了。他消失了两周,可周五的时候却一定要见我,让我等他。
我的生日,他也记得吗?既然已经对彼此的心思心照不宣了,他是要有所表示了吗?
“嘿嘿……”我在被窝里甜甜地笑了,一时心轻飘飘地荡上了天,突然一骨碌从床上坐起,淘气地唱了两声“啦啦啦啦啦~啦啦啦啦啦!”
“小书你又发什么神经,学鬼叫吗!吓死我了!”马思睿在对面的床上嗔怪道。
“就是就是,书书最近有好事情!快说!说出来让爷乐一乐!”小白翻了个身,朝我起着哄。
苏菲闷闷地嘲笑了一句:“贺书立就喜欢这么莫名其妙的。”
我撇了撇嘴,心想,我才不要叫你们知道呢。嘿嘿。
在他昭告天下之前,我什么都不会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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