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:秘密
第一节:放酒
我探头看向1楼,刘铁柱站在门口招呼:“王拉弟,你下来一下。”
我赶紧下了楼。刘铁柱穿着那件半旧的蓝色棉大衣,帽子上还沾着雪碴子,身后跟着一辆电动三轮车,车上盖着一块旧帆布。
“铁柱,啥事啊?”我问道。
“嗨,别提了。”刘铁柱搓着手,哈出一口白气,“林总回来了,这不,让我拉回几箱酒,说是要放地下室。这院子现在空荡荡的,就我一个人看着,钥匙都在你那儿,你给开个门呗。”
“好,你等我拿钥匙。”我转身拿了地下室的钥匙。
到了地下室门口,我打开灯,霉味和灰尘扑面而来。刘铁柱掀开帆布,搬下几箱酒。我看着那箱子上的字,心里直犯嘀咕——这可都是逢年过节送礼的硬通货。
“铁柱,这酒是林总特意留下的?”我试探着问。
“谁知道呢。”刘铁柱把一箱酒重重地放下,喘了口气,“刚才林总说,这是老朋友送的,没舍得喝,一直在办公室放着。昨早就让我拉回来放地下室了,我没时间,今天可有时间了。”
他把最后一箱酒码放好,拍了拍手上的灰:“行了,锁上吧。”
刘铁柱发动三轮车走了,车轮碾过积雪发出“咯吱咯吱”的声响。我站在门口看了会儿,直到那点红光消失在拐角。
回到屋里,暖气扑面而来,我却觉得骨头缝里还是冷的。李教授病着,林总躲着,这家里每个人都在躲。我叹了口气,想着下午还得去书房收拾收拾,把那些落了灰的书理一理,不然看着心里更堵得慌。
第二节:【百年孤独】扉页
下午,我收拾书房,一个笔记本掉了下来。我拿起来放在书桌上,笔记本里夹着一页纸飘到了地上。
拿起来,上面写着:
今天收拾书房,看见镜子里的自己,眼角有了褶子。48岁本应该不老,可是这病痛,让我骨头缝里都会漏风,痛苦啊。
有时候我会恍惚,觉得那个跳进河里的小女孩,不是我。可刘铁柱后背的温度,又总是那么真实。那天他背着我,跑过田埂,那天正是5月端午。
土豆馅的炸糕,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吃到的美味,在那个端午节,是刘铁柱的妈妈,刘大娘给做的。
那是这辈子第一次有人给我吃的,也是最后一次有人把我当人看——在那之前,我是父亲的出气筒,是母亲疯癫时的陪葬品,是那些畜生亲戚的玩物。
12岁那年,如果没有张建国,我早就烂在那个小山村了。
他不仅是恩人,他是我心中的父亲,他是神,是我唯一的信仰。他把我从泥里捞出来,给了我书本,给了我衣服,给了我一张能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的脸。我给他写信,每月一封。那时候我想,哪怕他让我当牛做马,我也愿意。
考上大学那年,我去他家。他妻子陪女儿出了国,已经三年了。
我知道,这三年,他是怎么过来的。梅姨不在,他把自己关在书房,不烟不酒,连保姆李嫂都说,先生是个正人君子,夜里睡不着,就看看梅姨的照片。
他守身如玉,干干净净。
为了靠近他,我学会了做饭,做他最喜欢吃的莜面土豆鱼鱼,学会了洗衣,整理,熨烫……
那天他家的保姆李嫂回家探亲了,我去帮忙。
那间客房很暗,也很暖和。
那一刻,我没有任何青涩,只有近乎冷酷的清醒。
我从小生在一个泥潭里,小时候被父亲的几个弟弟强迫过,我比谁都懂这意味着什么,也清楚自己想要什么。
张建国是我唯一的救命稻草。
要想抓紧他,用什么办法,我都在所不惜。
我知道他“干渴”。梅姨走了三年,他是个正常的男人。我害怕有一天,他会从外面领回一个陌生的女人,那我就彻底失去这棵大树了。
我不能冒险。
那天他谈生意喝了好多酒。被上司的司机送回家,他就那样跌跌撞撞,踉踉跄跄吐了一地,我帮他收拾干净,送他上床休息。
我看着他熟睡的侧颜,他那张脸在我眼里是神。
我怕他半夜起来口渴,开着小灯坐在他床边,看着他。
午夜两点,他爬起来喝了一大杯水,又迷迷糊糊的睡了。
看着我的神呼呼大睡,我鬼使神差的脱了衣服,钻进他的被窝。
我并不是要亵渎他,我是要把自己当成祭品,献给我的神。
我想用我的身体,为他解这三年之渴,也换他对我的庇护。
醉意朦胧中他靠近我,我柔软的配合着。
他在酒醉的混沌中喊“梅”,我学着那个女人的声调安抚他:“建国……”那一刻,我分不清自己是李淑娟,还是那个出国陪女儿的梅姨。
我嫉妒梅姨,她拥有他完整的爱;但那晚,我更感谢梅姨,是她把这个男人留给了我。
甚至,事后我每每想起来还感谢那个夜晚……
那时的我心里有一种荒谬的安定感——我终于报答了他,也终于把自己卖了个好价钱。
我是属于他的,从灵魂到肉体,就像田里的麦子属于土地。我扎根在他的土壤里,汲取养分,哪怕这养分带着罪恶的腥甜。
只那一晚我怀了孕,我刚开始不懂,等月份大了,我才觉出了身体的异样,后来我生了个男孩。
张叔抱着孩子,眼神里有我看不懂的痛楚。他说:“淑娟,这孩子不能留在你身边,他会毁了你,也会毁了我。”
我点头,我把我的亲生骨肉给了他。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永远的拴住了他。
——的确如此。
他用钱和关系,铺平了我所有的路。
大学,硕博连读,留校,评教授。我成了别人眼里的精英,李教授。可我知道,我的脊梁骨是张叔的钱垫起来的,我的每一寸皮肤下,都藏着那个见不得光的秘密。
直到遇上浩天,他是我命里的劫,也是恩赐。他干净,年轻,热烈。
他热烈地追我,那时我才知道和浩天在一起那才叫爱情。我后悔我亲手做下的荒唐,我害了张建国,也给我自己留下了无限的隐痛……我以为我能骗过浩天一辈子。
我们结婚,有了朵朵。朵朵是我的光,是我在这浑浊世间唯一的干净。
可是,纸包不住火。浩天还是知道了。
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查到的,或许,有钱人的圈子里,根本没有秘密。他没有闹,没有离婚,甚至没怎么责备我。但他也不回家了。他的眼神变了,那种看我的目光里,掺杂了怜悯、厌恶,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痛楚。
我就这样挂着,向他衣柜里一件忘了扔掉的旧衣裳。
如今,我查出了这个病。宫颈。呵,这具身体原本就污秽不堪,烂掉也是报应。
我不让铁柱哥告诉浩天。
让他以为我只是在忙于学术,或者忙于享受这栋张建国给买的别墅吧。我不想让他那双干净的眼睛里,再映出我的不堪。
于是我们分房住了……
那个保姆……那个新来的保姆,眼神总是在我背后打转。她大概觉得我这个雇主古怪又冷漠。她不会懂的。
张建国送走的孩子,现在该有二十九了。像谁呢?
我想见他一面,他却不见我。
罢了。这辈子,欠建国叔的,我想用身体还,可却造成了对彼此的永久伤害;欠浩天的,我用朵朵还了;欠朵朵的,但愿下辈子能做个干净的娘。
欠铁柱哥的,我不还了……
不想写了。手有点抖。药很苦……
(笔尖划破了纸。)
就到这里吧。希望下辈子,我能做一朵真正的花,而不是谁的恩赐,也不是谁的衣裳。
(最后一行字迹极其潦草,甚至有一滴泪洇开了墨水。)
我捏着那张薄薄的纸,指尖抖得厉害。
以前总觉得自己命苦,后妈给脸色……在别墅里活得像只耗子。可跟李淑娟一比,我这苦简直是浮在面上的油花,而她的苦,是沉在锅底的铁锈,除不干净……
我忽然想起林浩天喂她喝糖水的样子……
刘铁柱那绝对是爱,但那是仰视神坛一样的爱。
李淑娟记得五月端午刘铁柱背她跑过的田埂,记得她爱吃土豆馅的炸糕。
李铁柱像条忠诚的老狗,守着这栋别墅,守着她的秘密……
真是有钱人,吃饱了是非多,一个破烂女人,这么多人爱,我这么死心塌地的伺候她,亮亮的工作他都不帮忙……活该她倒霉……
我忽然一阵胃疼……
我颤抖着把那张纸按原样折好,塞回《百年孤独》的扉页里。
我捂着痉挛的胃,那疼痛像有什么在我肚里搅动,我蹲在楼梯口……
楼下传来细微的响动…难道是李淑娟上楼了?
我下意识地回头,看了一眼那间书房。
桌子上面,那本《百年孤独》静静地躺在原处,像从未有人动过…我长出了一口气,扶着楼梯站了起来……
“拉弟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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