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


手机差点从我手里掉下去。

“你说什么?”

“赠与公证。不过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,法律上操作是可以的——但如果能证明这是婚内共同财产,这个赠与可以被撤销。”

房子。

他把房子也要送给她。

“那这个赠与现在生效了没有?”

“还没过户。公证做了,不动产登记那一步没走完。”

“为什么没走完?”

“不清楚。可能何丽萍那边也有顾虑,也可能陈德福反悔了。”

“能撤销?”

“如果走诉讼,胜算很大。因为首先这是婚内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,陈德福无权单独赠与。其次,赠与的对象是婚外同居者,法院基本不会支持。”

“做。马上做。”

“周老师,您确定要走法律程序?”

“你觉得呢?”

“明白了。我明天就去法院立案。”

挂了电话。

我坐在酒店那张大床上,看着窗外的夜色。

三十九年。

他不只是找了个伴。

他在系统地把我从这个家里清除。

换锁,换牙刷,换床单,换碗筷。

给她钱,给她首饰,给她我妈的遗物。

最后给她半套房子。

等我在深圳带完孙子回来,这个家已经没有我的名字了。

如果不是这次提前回来,我什么时候才会知道?

大概等我回来的时候,门口站着的就不是何丽萍,而是写着她名字的房产证。

我给刘秀英发了条消息。

“秀英,他把房子也要给那个女人。做了赠与公证。”

回复很快。

“什么?!!!”

“还没过户,律师说可以撤。”

“周美芳你赶紧打你弟电话!你弟知道了还不把姓陈的打死!”

“先不告诉他。”

“你还护着陈德福?”

“我不是护他。我是不想把事情搞到法院之前先搞成打架斗殴。”

第二天。

正月二十五。

我一早就去了何丽萍的新住处。

历下区一个老旧小区,六楼没电梯。

我爬了六层。

敲门。

何丽萍开的门。

看见是我,她的脸一瞬间僵了。

“我来拿我妈的东西。”

“什么东西?”

“翡翠镯子。银耳环。”

何丽萍靠在门框上。

“那是德福送我的。”

“那是我妈的遗物。不是他的东西,他没权利送。”

“你跟他说去。”

“我跟你说。因为东西在你手上。”

“镯子我卖了。”

“我知道。八万块。卖家信息我都查到了。”

何丽萍的眼神闪了一下。

“那你找我有什么用?”

“八万块。你还给我。”

“我凭什么还你?”

“因为那不是你的东西。你卖了别人的东西,叫销赃。”

何丽萍笑了。

“销赃?你报警去啊。”

“你确定?”

“你有什么证据?你怎么证明那是你妈的?”

我从包里掏出一个文件袋。

里面是我妈的遗物清单。

我妈去世的时候,我弟弟拍了照片,每一样东西都有记录。

翡翠镯子的照片,近景,连纹路都清清楚楚。

还有我姥姥当年买这个镯子时的收据——80年代百货商店的收据,泛黄的纸,但上面的字还看得清。

“这个翡翠镯子有独一无二的纹路。你挂在二手平台上的那个,照片我也截了图。完全一致。”

何丽萍的嘴角抽了一下。

“所以你要不要商量着来?”

何丽萍退后了一步。

“你想怎样?”

“八万块还我。银耳环如果还在,一并还回来。”

“我没有八万块。”

“你卖了八万收了多少?”

“那是一年多前的事了,钱花了。”

“花在哪了?”

“你管得着吗?”

“管得着。因为这八万块是赃款。”

何丽萍的脸白了。

“另外还有一件事。”我从文件袋里抽出一份纸,“你知不知道,陈德福去年给你做了一份赠与公证?房子的百分之五十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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