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
手机差点从我手里掉下去。
“你说什么?”
“赠与公证。不过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,法律上操作是可以的——但如果能证明这是婚内共同财产,这个赠与可以被撤销。”
房子。
他把房子也要送给她。
“那这个赠与现在生效了没有?”
“还没过户。公证做了,不动产登记那一步没走完。”
“为什么没走完?”
“不清楚。可能何丽萍那边也有顾虑,也可能陈德福反悔了。”
“能撤销?”
“如果走诉讼,胜算很大。因为首先这是婚内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,陈德福无权单独赠与。其次,赠与的对象是婚外同居者,法院基本不会支持。”
“做。马上做。”
“周老师,您确定要走法律程序?”
“你觉得呢?”
“明白了。我明天就去法院立案。”
挂了电话。
我坐在酒店那张大床上,看着窗外的夜色。
三十九年。
他不只是找了个伴。
他在系统地把我从这个家里清除。
换锁,换牙刷,换床单,换碗筷。
给她钱,给她首饰,给她我妈的遗物。
最后给她半套房子。
等我在深圳带完孙子回来,这个家已经没有我的名字了。
如果不是这次提前回来,我什么时候才会知道?
大概等我回来的时候,门口站着的就不是何丽萍,而是写着她名字的房产证。
我给刘秀英发了条消息。
“秀英,他把房子也要给那个女人。做了赠与公证。”
回复很快。
“什么?!!!”
“还没过户,律师说可以撤。”
“周美芳你赶紧打你弟电话!你弟知道了还不把姓陈的打死!”
“先不告诉他。”
“你还护着陈德福?”
“我不是护他。我是不想把事情搞到法院之前先搞成打架斗殴。”
第二天。
正月二十五。
我一早就去了何丽萍的新住处。
历下区一个老旧小区,六楼没电梯。
我爬了六层。
敲门。
何丽萍开的门。
看见是我,她的脸一瞬间僵了。
“我来拿我妈的东西。”
“什么东西?”
“翡翠镯子。银耳环。”
何丽萍靠在门框上。
“那是德福送我的。”
“那是我妈的遗物。不是他的东西,他没权利送。”
“你跟他说去。”
“我跟你说。因为东西在你手上。”
“镯子我卖了。”
“我知道。八万块。卖家信息我都查到了。”
何丽萍的眼神闪了一下。
“那你找我有什么用?”
“八万块。你还给我。”
“我凭什么还你?”
“因为那不是你的东西。你卖了别人的东西,叫销赃。”
何丽萍笑了。
“销赃?你报警去啊。”
“你确定?”
“你有什么证据?你怎么证明那是你妈的?”
我从包里掏出一个文件袋。
里面是我妈的遗物清单。
我妈去世的时候,我弟弟拍了照片,每一样东西都有记录。
翡翠镯子的照片,近景,连纹路都清清楚楚。
还有我姥姥当年买这个镯子时的收据——80年代百货商店的收据,泛黄的纸,但上面的字还看得清。
“这个翡翠镯子有独一无二的纹路。你挂在二手平台上的那个,照片我也截了图。完全一致。”
何丽萍的嘴角抽了一下。
“所以你要不要商量着来?”
何丽萍退后了一步。
“你想怎样?”
“八万块还我。银耳环如果还在,一并还回来。”
“我没有八万块。”
“你卖了八万收了多少?”
“那是一年多前的事了,钱花了。”
“花在哪了?”
“你管得着吗?”
“管得着。因为这八万块是赃款。”
何丽萍的脸白了。
“另外还有一件事。”我从文件袋里抽出一份纸,“你知不知道,陈德福去年给你做了一份赠与公证?房子的百分之五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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